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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(原种粮补贴、
农资综合补贴、良种补贴)项目
一、补贴对象:
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。
二、补贴政策:
遵照当年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核准的补贴标准执行。耕地地力保护补
贴与耕地面积挂钩,补贴面积的核定以确权耕地面积或农村土地二轮承包
耕地面积为基础,减去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。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
不撂荒,地力不降低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县农业局
联 系 人:肖金帅
联系电话:66220001 15036395650
农户申请
乡(镇)、村委核实、登记、汇总
农业局、财政局汇总、审核上报
财政局、金融机构
通过“一卡通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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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
一、补贴对象:
全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。
二、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额度:
1.翻转犁(290 元-5600 元)
2.旋耕机(490 元-11300 元)
3.微耕机(510 元-680 元)
4.深松机(1100 元-4400 元)
5.平地机(12800 元-15300 元)
6.条播机(320 元-6600 元)
7.穴播机(510 元-5700 元)
8.免耕播种机(740 元-3600 元)
9.水稻插秧机(1500 元-37400 元)
10.喷雾机(170 元-40500 元)
11.联合收割机(8200 元-40500 元)
12.玉米收获机(11300 元-40000 元)
13.花生收获机(340 元-18900 元)
14.薯类收获机(340 元-21400 元)
15.青饲料收获机(3200 元-97200 元)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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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秸秆捡拾压捆机(2600 元-25900 元)
17.抓草机(4300 元-8600 元)
18.秸秆粉碎还田机(200 元-2000 元)
19.粮食清选机(1450 元-25700 元)
20.玉米剥皮机(340 元-1300 元)
21.花生脱壳机(680 元-3900 元)
22.粮食烘干机(4100 元-97200 元)
23.果蔬烘干机(2020 元-25700 元)
24.喷灌机(220 元-13800 元)
25.铡草机(230 元-7300 元)
26.揉丝机(230 元-3620 元)
27.饲料粉碎机(180 元-1000 元)
28.饲料混合机(1000 元-10300 元)
29.挤奶机(1400 元-91800 元)
30.贮奶罐(6500 元-18600 元)
31.冷藏罐(4100 元-15500 元)
32.增氧机(310 元-900 元)
33.拖拉机(1200 元-97200 元)
34.农业用北斗终端(340 元-860 元)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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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洛宁县农机局
联 系 人:韦现智
电 话:66239168 13938857585
购机者自主购机并带机到县农机局提交资料接受核实
(含身份证、购机发票、银行卡等)
县农机局受理补贴申请,公示 7 天
后将补贴结算资料,送县财政局复核
县财政局复核后,向补贴对象拨
付补贴资金,时限为 14 个工作日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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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油菜、向日葵种植扶持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农业种植主体。
二、扶持政策:
县农业局、旅游局在全县旅游景区及线路两侧划定区域内,由农业种
植主体连片种植 100 亩以上油菜或向日葵,且贫困户参与种植面积占 20%
以上的,经验收合格,每亩一次性补助 200 元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县农业局
联 系 人:肖金帅
联系电话:66220001 15036395650
农业部门组织验收
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种植主体账户
种植主体申请,乡村实地核查并公示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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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 艾草种植扶持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集中连片种植的农户、农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种植大户等艾草种
植主体。
二、扶持政策:
连片种植艾草 50 亩以上, 且其中贫困户种植面积不低于连片面积的
20%。县财政一次性补贴 300 元/亩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林业局
联 系 人:贾志明 贺超锋
电 话:66139555 66266965
18638899599 13598459233
种植主体提出申请
乡村实地核查并公示
县林业部门验收后,财政部门将资金通过
“一卡通”拨付种植主体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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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 造林扶持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农户、农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种植大户等造林主体。
二、扶持条件:
1、人工造林:地类为宜林荒山荒地,林种为生态林或用材林,面积
50 亩以上。一次性补贴 500 元/亩。
2、牡丹基地建设:连片 80 亩以上,县财政每年补贴 200 元/亩,连
补 3 年;连片 200 亩以上,每年补贴 600 元/亩,连补 3 年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林业局
联 系 人:贾志明 贺超锋
电 话:66139555 66266965
18638899599 13598459233
造林主体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
乡镇审核无误,组织造林主体实施
县乡组织检查验收,上报上级林业部门
依据上级林业部门核查结果,财政部门将资金通
过“一卡通”拨付造林主体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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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 苹果、金珠沙梨种植扶持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1、普通种植:洛宁县规划区域内集中连片发展苹果、金珠沙梨 50 亩
以上的企业或个人。
2、矮化密植: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50 亩以上,且每 25 亩带动一个贫
困人口或 20%的面积由贫困户种植的农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
种植大户等。
二、扶持政策:
(一)普通种植:
1、苹果:在上戈、故县、罗岭规划区内种植的,第一年 300 元/亩、
第二年 200 元/亩、第三年 100 元/亩;在其它乡(镇)规划区内种植的,
第一年 200 元/亩、第二年 100 元/亩、第三年 50 元/亩。
2、金珠沙梨:在马店镇规划区域内种植的,第一年 300 元/亩、第二
年 200 元/亩、第三年 100 元/亩;在其他乡镇(除上戈、罗岭、故县外)
种植的,第一年 150 元/亩、第二年 100 元/亩、第三年 50 元/亩。
(二)矮化密植:
1、苹果:按矮化密植模式栽植,每亩栽植 83 棵以上。第一年 1000 元
/亩、第二年 500 元/亩、第三年 500 元/亩。
2、金珠沙梨:每亩栽植 66 棵以上。第一年 500 元/亩、第二年 300 元
/亩、第三年 200 元/亩。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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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流程图:
责任部门:园艺局
联 系 人:张永朝
电 话:66231336 13343886179
种植主体申请
乡村实地核查并公示
园艺部门组织验收
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种植主体“一卡通”或企业账户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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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 中草药种植扶持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50 亩以上,且每 25 亩带动一个贫困人口
或 20%的面积由贫困户种植的农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
场、种植大户等。
二、扶持政策:
丹参、柴胡、连翘、金银花、板蓝根、紫花地丁,扶持 200
元/亩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部门:园艺局
联 系 人:张永朝
电 话:66231336 13343886179
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种植主体“一卡通”或企业账户
种植主体申请
乡村实地核查并公示
园艺部门组织验收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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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 创业贷款扶持项目
一、 扶持对象:
全县未就业和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(男性年龄不超过 57 岁,女性年龄
不超过 47 岁)。
二、扶持政策:
每人贷款最高 40 万元。(10 万元为财政全额贴息,30 万元为财政 50%
贴息)。
三、 流程图:
创业贷款个人贷办理流程图
办理期限:10 天
责任部门:县人社局
联 系 人:张磊
联系电话: 69253998 18638812855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贷款人和担保人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到县
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、反担保协议登记受理
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进行实地调查,上报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
批
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、市经办银行确定贷款对象、金额。
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通知贷款人填借款合同、借据后领取存折。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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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9 电子商务惠农政策
一、扶持对象:
1.参加电商培训所有人员。
2.在洛宁注册的电商企业(或网络交易的实体店)。
二、扶持条件:
1.电商培训
对参加电子商务技术培训的人员费用全免。
2.扶持标准
(1)建成村级服务点并投入运营的,按照项目资金补贴办法,经验收
合格给予 2 万元(或设备)的财政扶持。
(2)以自主品牌为支撑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独立运行一年以上,且网
上年销售额突破 300 万元、500 万元、1000 万元以上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
奖励 1 万元、2 万元、5 万元。传统百货、连锁超市、大中型批发市场等商
贸流通企业,年网络销售额突破 500 万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。
(3)对在我县投资建设的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,网上年销售额首次
超过 2000 万元、5000 万元、1 亿元的,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、10 万元、
20 万元的奖励。
(4)对电子商务专业村镇,电子商务企业达 5 家以上,且每家电子商
务企业网络年销售额 1000 万元以上的,给予村镇管理机构一次性补助 5 万
元。
(5)企业、个人和镇村组织、社会团体等在一行政村内组织、培育、
聚集网店 50 个以上,或注册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 10%以上,且电子
商务年销售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,除网店经营者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外,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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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奖励组织培育者 10 万元。
三、流程图:
在册电商企业(或网络交易的实体店)补贴流程
责任单位:洛宁县商工委
联 系 人:杨松成 张念敏
电 话: 66231159 13015581872
在册电商企业(或网络交易的实体店)提交补贴申请手续
县商工委审核批准
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位
惠农政策之生产发展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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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扶持对象
全县小麦种植户。
二、政策内容:
由县政府出资,中原农险作为承保方在全县开展 40 万亩(小麦)政策
性种植险的统保工作,保费 972 万元,农户自缴部分由县级财政出资兜底。
因小麦遭受气象灾害、病虫害等,造成减产达到 30%,均可获得赔偿。
三、办理流程图:
责任单位:中原农险
联 系 人:杨欣
电 话:17772155631
中原农险通过协保员或宣传员统计确认小麦
种植面积,报县、乡两级审核确认
县财政为确认面积投保
受灾农户拨打中原农险 4006656789 电话保
险
惠农政策之小麦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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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“两免”资助项目
一、资助对象:
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。
二、政策内容:
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。
责任单位:洛宁县教育局
联 系 人:王虎军
联系电话: 66231155 13783123448
惠农政策之教育惠农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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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项目
一、资助对象:
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。
二、政策内容:
为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,提供营养膳食补
助,标准为每生每天 4 元,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 200 天计算,免费享受
每生每年 800 元的营养餐。
责任单位:洛宁县教育局
联 系 人:王虎军
联系电话:66231155 13783123448
附件:洛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措施
一、引进大型企业,实行中央厨房集中配餐。建成了先进的中央厨房
配餐中心,拥有蔬菜、肉类、豆制品清洗、面制品加工等先进的生产设备
及现代化的生产线,建有标准化化验室。公司采用中央厨房配餐模式,采
取“热+冷”的供餐模式进行配送,为学生提供全面营养餐服务。中央厨房
配餐中心配餐模式降低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基础设施建设成本,从食品制
作、配送过程、学生食用等重要环节全程监控,保障了供餐安全。
二、营养美味,保障学生餐的基本需求。以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
册为要求,结合本地特色,选用谷类及薯类,时蔬及水果,禽畜猪肉及豆
制品,非转基因植物油等食材,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调味品,利用炒、爆、
熘、炸、烹、煎、贴、烧、焖、烩、炖、卤、煮、蒸等制作工艺,结合公
惠农政策之教育惠农政策
—17—
司中央厨房现代化的自动烹饪设备,开发了出符合国家营养要求并具有当
地口味的美味菜肴,色香味形面面俱到,成品经专业营养师评定餐食营养
标准,确保学生膳食营养美味、可口。
三、依靠周边资源,建设食品原料供应基地。我们依靠周边的优势资
源,优先采购当地食材,逐步自建蔬菜基地,保证蔬菜的时效性,竭力为
公司打造一个可追溯的农业安全产品供应链。
惠农政策之教育惠农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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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扶持对象:
县内常住居民(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)。
二、扶持政策:
(一)免费为扶持对象每人建立一份居民健康档案、定期提供健康教育
服务。 (二)为老年人(65 岁以上)、0-6 岁儿童、孕产妇提供规范化健康管
理(如:健康检查、健康指导、中医药服务)及免费为 0~6 岁儿童和其他
重点人群提供规范化预防接种。(三)免费为高血压、2 型糖尿病、肺结核、
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规范化健康管理(如咨询指导、健康体检、定期随
访)。
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、督导、考核,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
项目具体实施。
惠农政策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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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组织结构图:
责任单位:洛宁县卫计委
联 系 人:程平伟
电 话:62963906 13837920847
惠农政策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
面向所有人群
辖区内常住居民(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
及非户籍居民)
面向疾病患者
面向特定年龄、性别及 特定群体
5.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(国家)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家庭的夫妇双方。
二、扶持政策:
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妇双方每人每年享受 960 元扶持金:1、本人及配偶
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;2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
策规定生育;3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;4、1933
年 1 月 1 日后出生,当年度年满 60 周岁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洛宁县卫计委
联 系 人:张留珺
电 话:66233489 13721682389
每年 1 月 15 日前,由本人申请,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
婚证等相关证件,上报乡、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每年 2 月 1 日—3 月 31 日前,分别完成村、乡(镇)、
县三级审核、公示
每年 3 月 31 日前,县卫计委完成确认批准
每年 10 月 31 日前,将奖扶资金通过“一卡通”拨付
惠农政策之计划生育惠民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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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夫妇双方。
二、扶持政策:
1、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享受扶持金 8160 元;
2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每人每年享受扶持金 6480 元。
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1、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 生的; 2、女方年满
49 周岁;3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;4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
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(伤、病残达到三级以上)。
三、流程图:
责任单位:洛宁县卫计委
联 系 人:张留珺
电 话:66233489 13721682389
每年 1 月 15 日前,由本人申请,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
结婚证等相关证件,上报乡、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每年 2 月 1 日—3 月 31 日前,分别完成村、乡(镇)、
县三级审核、公示
每年 3 月 31 日前,县卫计委完成确认批准
每年 10 月 31 日前,将奖扶资金通过“一卡通”拨付
惠农政策之计划生育惠民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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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
一、扶持对象:
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家庭的夫妇双方。
二、扶持政策:
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夫妇双方每人每年享受 600 元扶持金:
1、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县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;
2、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,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、法规和规定生
育;
3、本人或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(含合法收养子女)或子女死
亡现无子女;
4、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,当年度年满 55 周岁以上且不满 60 周岁。
三、流程图:
惠农政策之计划生育惠民政策
每年 1 月 15 日前,由本人申请,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
等相关证件,上报乡、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每年 2 月 1 日—3 月 31 日前,分别完成村、乡(镇)、
县三级审核、公示
每年 3 月 31 日前,县卫计委完成确认批准
每年 10 月 31 日前,将奖扶资金通过“一卡通”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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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单位:洛宁县卫计委
联 系 人:张留珺
电 话:66233489 13721682389
惠农政策之计划生育惠民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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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项目
一、 扶持对象:
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夫妇双方。
二、扶持条件:
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享受扶持金 3600 元,独
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每人每年享受扶持金 1800 元:
1、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,193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,当年度年满 49
周岁的夫妻(一方或双方);
2、只有一个子女或曾有过一个子女现无子女;
3、依法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;
4、子女死亡后现无子女或现存独生子女伤残(持有市级残联核发的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证》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);
5、子女死亡或子女伤残后,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。
惠农政策之计划生育惠民政策